今日,山西省十二屆人大常委會第三十八次會議表決批準2017年省本級預算調整方案。今年山西省新增政府債務限額341億元,其中,省本級留用102.12億元,轉貸各市238.88億元,均用于民生項目公共基礎設施建設。
國務院批準山西省2017年新增政府債務限額為341億元,其中,一般債務128億元,專項債務213億元,全部納入預算管理。一般債券為沒有收益的公益性項目舉借,用一般公共預算收入償還,債務收支納入一般公共預算管理;專項債券為有一定收益的公益性項目舉借,用政府性基金或專項收入償還,債務收支納入政府性基金預算管理。
根據全省實際,新增債務分配方案為:省本級留用102.12億元,轉貸各市238.88億元。省本級用于高速公路建設、高校建設、年初預算安排的項目支出、轉型綜改示范區土地收儲、鐵路建設、“氣化山西”管網建設等項目,各市債券資金優先用于扶貧、棚戶區改造、農業供給側結構改革、收費公路建設、土地收儲等公益性建設項目。